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的规定,商学院学生第四支部委员会在认真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后,经过充分研究讨论,确定刘时雨位同志为党的发展对象人选,现予公示。公示期限内,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,向学院党委、党支部或校党委组织部举报反映公示对象在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。以个人名义举报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;以单位名义举报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印章。举报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必须真实准确,内容尽量具体详细,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线索。受理单位对举报反映人的情况严格保密。公示对象名单和基本情况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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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时雨同志于2025年10月22日确定为商学院2025年下半年党的发展对象。
公示时间:2025年10月23日至10月29日(5—7天)
受理单位:学生第四支部委员会;商学院党委;校党委组织部
办公地点:教学楼G112;新校区电气楼103室
联系电话:58683680;586889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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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学院委员会
2025年10月23日